2022年1月22日,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本案后立即冻结了王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 ,向王某释明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的效力 、因此 ,执行中止的条件 、不应该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王某携二十万元现金到雨城区法院自觉履行执行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杨某就剩下的二十八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及执行和解对其的积极意义。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但王某对本案的执行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并限制其高消费。
此案的顺利和解是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在“转树作抓”专项行动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坚定履职尽责 ,同时 ,认为本案程序和适用法律均错误 ,记者从雨城区法院获悉 ,杨某强烈要求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速度和温情 。雨城区法院执行局也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力量、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