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核办
《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履行纪律审查职责不力 、进一步激发派驻(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自身建设3个一级指标 ,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取消派驻(出)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 ,将取消所在派驻(出)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促进派驻(出)机构精准监督执纪。相关科级以上(含科级)领导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履责情况、考核结果将通报各派驻(出)机构,日常督查、